翻譯:鍾孟芸
現今有許多文章談到網路對於個人童年影響。正面的影響包含網路如何提升學習、甚至讓孩童的意見被重視(特別是在 Covid-19 疫情期間)。然而,負面影響則是:安全上的威脅及逐年增加的機會不平等。我直到近期才把這點加到我的部落格上。
我們本周探討的主題則是其中一個面向:兒童體驗文化的方式於不同世代的差異。我們將探討這代表的意義,順帶一點懷舊的感覺。
一則警訊我有留意到這種經驗只會發生於某些文化背景。有本名為《中間人》的小說曾風靡於英國(同時也是一部電影)。現今大眾最印象深刻的是《中間人》的開場白:「昔日如異邦,所做所為與今日不一樣。」
這句話十分真實。倒過來說也是真確的:不同的國家擁有不一樣的過往。在此,我想拋出自身 經驗,雖然我的經驗可能受到居住國家的侷限,但我依舊盼望能引起更廣泛的共鳴。
我想提出一個關鍵問題:不同世代中所擁有的傳播媒介,會如何影響孩童在文化上的體驗?以下是四個世代,四種不一樣的體驗。
我父母的世代我的雙親出生於第一次世界大戰前夕,貧困的北英國家庭中。他們成長的環境裡,擁有電話的人屈指可數,更遑論擁有一台電視。他們經歷過廣播節目興起的時代(我的父親在青少年時期,就自己組裝家族裡的第一台收音機),也同時見證電影業的早期發展(當時的電影是無聲、黑白的,且大多來自於美國的喜劇)。
他們對於文化的體驗,來自於家庭與朋友圈或在街頭上玩耍的經驗。比起廣大的國內社群,他們共同的價值觀或體驗,多半從所在的礦工圈而來。可以說他們的世界是口耳相傳比較多,而沒有用電話這種類比工具甚至是數位通訊工具,離數位化還有很長一段距離。
我的世代我在1950年代中期出生,成長於與我父母世代迥異且更頻繁與國內外交流的通訊世界。 從孩提時代起,收音機對我來說十分常見。我五歲時,我們有了一台迷你的黑白電視。十歲時,我們也有了一台在家中的電話(儘管是跟鄰居一家共用),但此時還沒有任何像網路般無遠弗屆的通訊工具。
我童年關於媒體的回憶大多是針對兒童設計的廣播電視節目,如與母親一起聽(Listen with Mother)或與母親一起看(Watch with Mother)等兒童電視節目或兒童廣播節目 (別忘了,這時還是父權當道的時代)。學校使用廣播節目作為教材;他們會在課後時間播放一小時的兒童電視節目,主要是卡通或自然探索節目。另外,當時的書籍常常是對於富裕孩童生活的想像。迪士尼的卡通片也占據了我童年一小部分的記憶。
我所經歷的影視文化比父母經歷過的豐富,但依舊是稍微狹隘的。最重要的是,我剛剛所提及的媒體節目,是由今日所謂的影視供應商(特別是國營媒體)判定什麼是對孩童健康且洽當的內容。
我孩子的世代我的孩子則在三十年前出生, 恰好是提姆·柏內茲-李(Tim Berners-Lee)發明網際網路的前夕, 兒童娛樂在當時有顯著的進步。
童書有更多選擇,也更著墨於大眾生活經驗的題材。收音機節目不比從前受歡迎,相反地,兒童電視節目此時更多元也更受熱門。彩色電視節目不僅在視覺上更豐富,從內容來說亦是如此。同時,電視節目的題材更多取材自孩童的生活經驗。(第一齣廣受好評的英國校園連續劇先鋒格蘭其山(grange Hill)首次播出於1978年)
兒童在電影上擁有更多的選擇,不再只有迪士尼電影。電玩遊戲也十分熱門,包含了設計給低年齡層孩童的遊戲,不過他們當時是在最早一代的個人電腦上遊玩,和現今最基本的手機遊戲相比,當時的電腦遊戲介面可以說是非常陽春。
儘管當時的電視頻道寥寥可數,與現在電視節目的豐富程度無法相比,然而出生在這個世代的某些孩子,已經開始在自己的房間裡擁有一台電視。有些孩子甚至開始擁有個人手機。以我的孩子為例,他們大約 11 歲進入中學時,也有了自己的手機,不過當時的手機只有通話功能,無法當作娛樂工具。網路還是最原始的狀態,沒有影音串流平台,也當然沒有 YouTube、Facebook、或 Instagram。
此時,家長是這些孩童體驗媒體與文化的主要監督者。娛樂媒體的使用,是以家庭為單位,例如,每一戶普遍還是一起聚在電視前觀賞電視節目。以個人身分使用設備上網的方式,在這個時代仍未普及。
而今日...
但到了今日,使用個人裝置透過私密連線存取各種大量的網路內容,早已是一件見怪不怪的事。現在接觸這些,對我的六個月大孫女來說太早。她早期接觸媒體的經驗,仍然也會被精心篩選過(我很期待與她分享她母親童年時的 VHS 錄影)。儘管如此,她能夠比自己的父母更早擁有「要看什麼」跟「觀看多久」的決定權。
英國的傳播媒體監管單位英國通訊管理局(Ofcom)最近發布關於兒童在網路上的文化經驗,顯示了一整個世代的改變。
- 今日的英國,幾乎所有兒童都能在家使用網路上網(但其中有五分之一的孩童沒有適用於學校學習的上網裝置。這在疫情期間尤其重要。)
- 平板電腦最常成為幼稚園孩童及小學低年級孩童接觸數位世界的第一台裝置。
- 七到十六歲的孩子每日花將近四個小時上網(一個世代前,這種程度的電視使用量是有疑慮的。)
- 在所有年齡層當中,YouTube 是最受歡迎,也最常被廣泛使用的 APP(抖音 Tik Tok 則是青少女之間的首選)
- 五到十五歲的孩童當中,有四分之三會玩線上遊戲。
- 不到 60% 的英國孩童在 11 歲時就使用社群媒體平台,但在15 歲時,就上升到 95%。(儘管大多數的平台將最低年齡限制設定在13歲)
在不同世代中,有明顯改變的是內容的篩選。 我孩童時代觀看的多數內容,多半有經過少數內容供應商的篩選,以及被政府控管與家長監控所影響。我孩子所處世代的觀看經驗,也有很大一部分是被父母篩選過的。
如今,兒童的娛樂選項主要來自於網路。他們篩選自己觀賞的內容,又或著,我該說其實是同儕壓力及有利於各大廠商的演算法,無形之中篩選他們的觀看內容。,他們是被朋友、崇拜對象、自稱的「網路紅人」、有時甚至是意圖利用他們的人所形塑,且程度不亞於傳統內容提供者對他們的影響力。
有哪些影響?這不同於前幾個世代認識廣大文化環境的方法,不僅是娛樂方式改變,與社會接觸的方式也大相逕庭。
這種轉變對於更加個人化的監控被廣泛地討論。
Ofcom 的研究發現,大多數十二到十五歲的青少年回報在網路上曾有負面經驗,包含騷擾、暴力、擾人的色情內容以及霸凌。從誘騙性交(sexual predation)到未成年人遭性化的問題,於網路規範相關的政策中逐漸受到關注。同樣受注目的還有霸凌、騷擾、甚至與廣告、線上賭博、及 APP 內購買有關的商業剝削問題。
青年文化消費模式轉變也如上述所提及的影響,是相對能被簡單地辨識的,例如音樂消費模式或對特定興趣內容的接觸等。儘管,如果能有更多相關研究會有幫助,特別是在一個不同組別的孩童有不同經驗的情境下。這些孩童的差異可能是基於階級或性別,又例如,特定的脆弱點,甚至是在他們所處家庭、社群、甚至文化中的不同文化態度。
長期影響但有某些長期影響也需要被反思。例如,影響也需要被反思。例如,有了更多的媒體選擇和文化參與,對親子關係的影響?在我的青少年時期,家庭總是聚在自家的電視機前。今日,這樣的場景越來越少見,代表文化經驗逐漸變成個人化的體驗。這將如何影響各個社群彼此分享家庭的近況?還有親戚及朋友之間又會如何影響,特別是在青少年之間?
每個人或兒童對於他們從 APP 看到的內容的篩選(包含他們觀看或不觀看的內容)和內容平台的關係是什麼呢?有多少對內容的篩選,真正出自個人本身,又有多少是來自為了最大化廣告收益而將使用者導向到特定內容的演算法?
當任何人都能輕鬆製作自己的內容,但較難以在以演算法為導向的環境中被大眾看到,內容篩選與創作間的關係又是什麼呢?
在這樣的脈絡中,與不同國家和不同文化相比有多少的差異?差異出現在不同的文化遺產、社會常規、家庭與生活模式(包含了隱私的可能性)、參與網路世界的程度(數位不平等)、審查制度的嚴謹程度及對網路環境的管理、數位體驗被地方性或全球性內容形塑的程度(以及在國際社群平台上美國及中國造成的影響)
很顯然地,這些問題不只單純關係到孩童,因為我們在孩童時代的體驗,往往造就了長大之後的性格。而前述這個數位內容和文化體驗不斷改變的事實,使得理解孩童的體驗變得重要,並應在未來的公共政策佔一席之地──不只是當他們還是孩童時,從網路服務體驗到的好處或壞處,文化體驗、社會與文化的整合,也將會是影響他們成長的重要指標。